本公司依交通部小客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及經核備使用"汽車出租單與租賃契約書",然為確保您用車權益,請再次詳閱下列注意事項;若有疑問本公司可再次說明,審閱無誤後請配合遵守:
【租車條件】
*證件:備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有效汽車駕駛執照正本,本公司一律不承認影本。
*抵押:本公司需押機車(限承租人本人或三等親以內所有,並出示行照),如未抵押機車者可抵押押金5000元起於歸還車輛時歸還。
*嚴禁代租:駕駛者須為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駕駛者所有,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
*承租人名下有違規罰單未繳者,恕本公司無法承租。
租賃期間所產生之交通費用及違反道路安全管理條例,承租人須自行負責。承租人知悉下列行為將使指定車輛牌照被扣,是承諾不會為下列行為:
1. 行駛車輛嚴禁酒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0項,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駕駛人違反者將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2. 行駛車輛嚴禁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之管制藥品等行為、不得蛇行或以任何方式危險駕車。
3.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行駛車輛需依照現行法規速限行駛,不得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
4.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5.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停或於車道中暫停。
6.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7. 二輛以上汽車共同為前5款之行為,或在道路上競駛或競技。
8. 犯罪行為或任何違反法規範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森林法第50條第一項關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 藏、故買或媒介贓物等規定。
9. 車輛承載幼童及兒童須依法規使用安全座椅。
10. 嚴禁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及勿將甲方承租之車輛之車牌懸掛於他車車輛行駛。
[平/假日時間]
◎週五至週日18:00止、春節、連續假期、國定假日為假日標準,其餘皆為平日。
◎自駕租車請參考各店營業時間;訂車、取車、還車,煩請於營業時間內完成相關手續。
◎連續假期不適用其它優惠專案。
【付款方式】
請務必於聯繫過確認車款、租期後,才進行支付定金,可ATM轉帳、現金付款。刷卡支付租金.
新莊匯款帳號:
合作金庫 (006)
帳號: 3568-7178-05485
林口匯款帳號:
第一銀行 (007)
帳號: 29010-018032
淡水匯款帳號:
聯邦銀行 (803)
帳號 094100001656
【預約訂車】
◆電話與網路訂車者,須於約定時間內完成付訂手續,其定金為總租賃金額之三成(含)以上。
◆春節期間與連續假期,須於假期10日前完成付訂手續,其定金為總租賃金額之五成(含)以上。
◆預約車輛未付定金者,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留車予承租人,訂車者不得有異議。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替代或退回定金。
◆臨時取消預約,需於約定取車時間前72小時以上通知取消 (農曆年預約則為七天之前) ,則定金保留權利30日,可抵用下次租金,超過30日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
◆臨時取消預約,於約定取車時間前72小時以內通知取消 (農曆年預約則為四天以上),則定金沒收一半作為調度營運成本,保留權利30日,可抵用下次租金,超過30日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
◆若於約定取車時間24小時以內取消預約 (農曆年預約則為三天以內),本公司將定金全數沒收作為調度車輛營運成本,不能抵用下次租金不得有異議。
(以上如遇春節與連續假期訂車均請依最新公告規定)
◆逾時取車:承租人如未事先告知本公司或本公司連絡不到承租人,逾時一小時未取車,不管付定與否,本公司有權利承租給其他承租人。
[租車注意事項]
★本公司未與UBER平台合作,承租車輛禁止從事"客運服務" (載客營利)。
★租車費用請於交車前全數付清。
★本公司租車一日里程數以400公里為限(約台北定點往返雲林),超出則為一公里3元,五人座以上大型車輛超出一公里5元;租用多天本公司提供優惠專案價,則里程數另行計算。
★本公司租車一日以24小時計算,逾時費用為當日租金10% / 小時計收,逾時六小時以上為一日計算,承租人如欲續租,必須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若逾時 4 小時未與本公司連絡且失聯 ,將立即報警,以詐欺侵占罪論處,敬請見諒 !
★租金不包括汽油,承租人請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本公司所有車輛皆為95無鉛汽油,在您取車時的油標位子,在您還車時也需加到相同油標歸還。
★租車租金內已含第三人強制險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整(保險內容依合約上為主)。
★車輛請小心駕駛並妥善保管,如有毀損或失竊時,除需全額賠償車輛自付額外,並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營損及車損折舊費用。
★請保持車內整潔,讓下一位顧客有良好的用車環境,車內請保持清潔並全面禁煙、禁食檳榔,禁止載運寵物。還車時若車內髒亂、污漬、煙(異)味、煙蒂、湯汁、口香糖、嘔吐物、寵物便溺及不明贓物等違反規定事項者,承租者需負擔清潔費(依車體美容報價金額計)。車室內有燙傷、刮痕、設備缺損…等情形者,須照原廠估價賠償。
★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本人所有,如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如有冒用他人之証件實屬詐欺之行為,本公司保有法律追訴權。
★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
【特殊注意事項】
◎為保護您的權益,車輛出險時一律報請警方處理並製作筆錄,否則公司不予理賠,所有損失概由承租人負擔。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並和本公司聯絡,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
◎如發生酒駕、不明車損(如停車被刮)、未與車輛發生碰撞(如自行碰撞安全島/牆壁等不動體)、或未能取得備案資料或自願負擔車輛損失而與對方和解....等類似情況時及因暴動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之損傷,及車輛零件、原車與附加配件倘有損竊,不能獲得保險理賠,承租人需全額負擔賠償費用及車輛修理期間之租金。
◎車輛租賃期間如發生違規罰單及停車費等,該費用需由承租人自行負責,通知後未處理,於到期日前將罰單轉至承租人。
◎車輛承租後,使用一小時內或十公里內發生機件故障者,承租人須立即通知本公司處理,並得要求換車。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櫃台現場辦理取/還車手續。
◎為保障費用以天計算,須與租期相同之天數一併繳付保險費用;續租車輛時,須視同續加保障。
◎租車租金不包含失竊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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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 林口 淡水
【租車條件】
*證件:備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有效汽車駕駛執照正本,本公司一律不承認影本。
*抵押:本公司需押機車(限承租人本人或三等親以內所有,並出示行照),如未抵押機車者可抵押押金5000元起於歸還車輛時歸還。
*嚴禁代租:駕駛者須為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駕駛者所有,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
*承租人名下有違規罰單未繳者,恕本公司無法承租。
租賃期間所產生之交通費用及違反道路安全管理條例,承租人須自行負責。承租人知悉下列行為將使指定車輛牌照被扣,是承諾不會為下列行為:
1. 行駛車輛嚴禁酒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0項,本條處罰規定之義務,駕駛人違反者將所處罰鍰加罰二分之一。
2. 行駛車輛嚴禁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相類似之管制藥品等行為、不得蛇行或以任何方式危險駕車。
3.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行駛車輛需依照現行法規速限行駛,不得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
4.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5. 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停或於車道中暫停。
6. 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7. 二輛以上汽車共同為前5款之行為,或在道路上競駛或競技。
8. 犯罪行為或任何違反法規範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森林法第50條第一項關於竊取森林主、副產物,收受、搬運、寄 藏、故買或媒介贓物等規定。
9. 車輛承載幼童及兒童須依法規使用安全座椅。
10. 嚴禁懸掛他車車牌行駛及勿將甲方承租之車輛之車牌懸掛於他車車輛行駛。
[平/假日時間]
◎週五至週日18:00止、春節、連續假期、國定假日為假日標準,其餘皆為平日。
◎自駕租車請參考各店營業時間;訂車、取車、還車,煩請於營業時間內完成相關手續。
◎連續假期不適用其它優惠專案。
【付款方式】
請務必於聯繫過確認車款、租期後,才進行支付定金,可ATM轉帳、現金付款。刷卡支付租金.
新莊匯款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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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3568-7178-05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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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訂車】
◆電話與網路訂車者,須於約定時間內完成付訂手續,其定金為總租賃金額之三成(含)以上。
◆春節期間與連續假期,須於假期10日前完成付訂手續,其定金為總租賃金額之五成(含)以上。
◆預約車輛未付定金者,本公司有權決定是否留車予承租人,訂車者不得有異議。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同等級車輛替代或退回定金。
◆臨時取消預約,需於約定取車時間前72小時以上通知取消 (農曆年預約則為七天之前) ,則定金保留權利30日,可抵用下次租金,超過30日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
◆臨時取消預約,於約定取車時間前72小時以內通知取消 (農曆年預約則為四天以上),則定金沒收一半作為調度營運成本,保留權利30日,可抵用下次租金,超過30日恕不接受任何退款及延期之服務。
◆若於約定取車時間24小時以內取消預約 (農曆年預約則為三天以內),本公司將定金全數沒收作為調度車輛營運成本,不能抵用下次租金不得有異議。
(以上如遇春節與連續假期訂車均請依最新公告規定)
◆逾時取車:承租人如未事先告知本公司或本公司連絡不到承租人,逾時一小時未取車,不管付定與否,本公司有權利承租給其他承租人。
[租車注意事項]
★本公司未與UBER平台合作,承租車輛禁止從事"客運服務" (載客營利)。
★租車費用請於交車前全數付清。
★本公司租車一日里程數以400公里為限(約台北定點往返雲林),超出則為一公里3元,五人座以上大型車輛超出一公里5元;租用多天本公司提供優惠專案價,則里程數另行計算。
★本公司租車一日以24小時計算,逾時費用為當日租金10% / 小時計收,逾時六小時以上為一日計算,承租人如欲續租,必須先取得本公司同意,以利車輛調度作業,本公司保留是否續租之權利。若逾時 4 小時未與本公司連絡且失聯 ,將立即報警,以詐欺侵占罪論處,敬請見諒 !
★租金不包括汽油,承租人請於合法之加油站自行添加,本公司所有車輛皆為95無鉛汽油,在您取車時的油標位子,在您還車時也需加到相同油標歸還。
★租車租金內已含第三人強制險最高新台幣200萬元整(保險內容依合約上為主)。
★車輛請小心駕駛並妥善保管,如有毀損或失竊時,除需全額賠償車輛自付額外,並需負擔修復期間租金營損及車損折舊費用。
★請保持車內整潔,讓下一位顧客有良好的用車環境,車內請保持清潔並全面禁煙、禁食檳榔,禁止載運寵物。還車時若車內髒亂、污漬、煙(異)味、煙蒂、湯汁、口香糖、嘔吐物、寵物便溺及不明贓物等違反規定事項者,承租者需負擔清潔費(依車體美容報價金額計)。車室內有燙傷、刮痕、設備缺損…等情形者,須照原廠估價賠償。
★承租人所出示之證明文件必須為本人所有,如証件不符等因素,本公司保有出車決定權;如有冒用他人之証件實屬詐欺之行為,本公司保有法律追訴權。
★本公司依法不得出租車輛給不符合相關規定者。
【特殊注意事項】
◎為保護您的權益,車輛出險時一律報請警方處理並製作筆錄,否則公司不予理賠,所有損失概由承租人負擔。切勿與對方私下和解,並和本公司聯絡,否則承租人須負賠償責任,並無法享租賃契約書保險理賠保障。
◎如發生酒駕、不明車損(如停車被刮)、未與車輛發生碰撞(如自行碰撞安全島/牆壁等不動體)、或未能取得備案資料或自願負擔車輛損失而與對方和解....等類似情況時及因暴動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之損傷,及車輛零件、原車與附加配件倘有損竊,不能獲得保險理賠,承租人需全額負擔賠償費用及車輛修理期間之租金。
◎車輛租賃期間如發生違規罰單及停車費等,該費用需由承租人自行負責,通知後未處理,於到期日前將罰單轉至承租人。
◎車輛承租後,使用一小時內或十公里內發生機件故障者,承租人須立即通知本公司處理,並得要求換車。
◎請於營業時間內至門市/櫃台現場辦理取/還車手續。
◎為保障費用以天計算,須與租期相同之天數一併繳付保險費用;續租車輛時,須視同續加保障。
◎租車租金不包含失竊險契約.
祝您旅途平安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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